一、为了加强办公室公共物品的管理,维护公共物品的安全和完整,提高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益,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防止公共物品积压浪费和损失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对办公室一般设备的管理办法:
1.各科(室)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本办公室的通讯设备、电器设备、家具桌椅、办公设备等,保证公共物品的完整无损、干净整洁。
2.通讯设备中传真机必须由专人操作,其他人不得随意接、发传真;电器设备中电脑根据需要设定密码,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、保密性。
3.电器设备、家具桌椅由各科(室)的专管人员到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登记造册,如有物品转移,应及时到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处登记并办理移交手续。
三、对办公室专用设备的管理办法:
1.专用设备(照相机、录音笔等)必须专人保管,不得随意借出私用。
2.专用设备在借出和交回时,保管员应及时登记,经检查设备完好无损,放回柜中;如有损坏,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。
3.专用设备丢失,酌情况进行相应赔偿处罚。
四、对办公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:
1.办公室低值易耗品(笔、稿纸等)应由专人购买保管。
2.各科(室)按需领用,领用时应由领导批准并及时登记。
3.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出、入库领销管理,购货人和领物人要及时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。
支部工作制度。